全院师生:
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,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,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导向功能,体现共享发展理念,根据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“助梦扬帆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助函[2017]27号)文件精神,现将评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参与广东省“助梦扬帆”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安排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及评选
“助梦扬帆”海外研学项目是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,旨在让我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获得平等、多样、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,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,拓展他们的眼界、丰富学习阅历、提升综合素质,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、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。根据文件要求,每所高校推荐一名学生上报省教育厅。
(一)申请对象基本条件
申请“助梦扬帆”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2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身体素质良好;
3.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,本人自愿提出申请;
4.学习成绩优秀,英语水平过四级(如过英语六级优先考虑),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(两者任一即可);
5.生活简朴,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6.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。
(二)评选流程
二、海外研学时间及地点:
1、海外研学时间:根据省教育厅的组织要求,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(7-8月),外出研学时间约为10-15天。
2、海外研学地点: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,具体地点由省教育厅公布。
三、海外研学费用
参加海外研学所有的费用由省教育厅财政支出和华软学院承担,其中,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万元,华软学院资助经费近2万元。海外研学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、食宿、交通、保险医疗等。
学生处
2017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