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
日期:2015-05-06  作者:[db:发布人] 来源:[db:来源]  浏览量:1016

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

管理系各班级:

李波、刘俊睿、黄鹏辉、庄凯、张晓敏、周立鹏等同学本学期开学至今已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,严重违反校规校纪。

根据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》第四章第十二条: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20学时以内(含20学时),由辅导员提出严肃批评。根据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管理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二款: 旷课达到12学时,给予系内通报批评并告知家长。经过系领导研究决定,现给予以上同学系内通报批评处分。

   希望以上同学能够吸取教训,严以律己,纠正错误,端正学习态度。同时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良好的校风、学风。

管   理    系

一五年五月六日

附名单:

 

序号

姓名

学号

专业

旷课时数

1

李波

1440513132

14企管

16

2

刘俊睿

1340124162

13企管

12

3

黄鹏辉

1240519106

12旅管

14

4

庄凯

1240112279

12企管

14

5

张晓敏

1240513141

12企管

20

6

周立鹏

1240513143

12企管

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