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,更好地孵化和培育优秀创业企业,根据我院创新创业工作安排,拟遴选第五期优秀创业项目入驻“大学生创业实践园”。现开放入驻申请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学生创业实践园概况
大学生创业实践园是为华软学院在校生、毕业五年内校友提供的创业实践场地。该场地提供创业指导、融资服务、管理咨询、人才培训、技术创新、事务代理、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。
大学生创业实践园以扶持创业为核心目标,以公益性、示范性、专业性为主要特征,以适合在园区内经营的项目为主体,搭建集政策扶持、创业指导、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。面积1157平方米,共有独立办公场地39间,实行独立式办公,配备空调、办公桌椅、水电、网络、通讯等基础设施。
二、入驻条件
(一)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二)核心成员应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,原则上参加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优先;
(三)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大学生创业园区内(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可办理变更手续),生产经营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在基地外,企业产权明晰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;
(四)为新注册企业,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;
(五)对我院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;
(六)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、技术政策,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,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,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扶持的项目;
(七)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,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;
(八)进驻创业实践园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
三、申报程序
符合入驻条件,可按以下程序申报,由创业实践园予以认定:
(一)申请:提供《大学生创业实践园入驻申请表》、创业计划书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等电子版资料;
(二)受理:申请资料以“企业命名+负责人+联系方式”的格式发送至邮箱1194722938@qq.com,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;
(三)评审: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项目投资、经济效益、市场前景、安全环保等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、评估、论证、审批;
(四)入驻:经审批合格后,签订《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园协议》,场地免费使用,入驻期间发生的水电、通讯费用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,另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后方可入驻。
四、管理服务
创新创业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《大学生创业实践园管理办法》和《企业入驻创业实践园协议》等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。
(一)入驻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:
1.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,入驻企业经营范围不得随意变更,不得对本公司经营场所进行转租、转让;
2.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,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企业运营产生的法律责任;
3.服从创新创业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管理,支持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。做好安全工作,爱护公用设施,维护正常经营秩序。
(二)创业实践园对入驻园区的企业进行阶段性的考核,具体按照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(三)入驻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,鼓励支持入驻企业及时进行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、软件著作权登记。
五、退出机制
入驻企业因孵化成功等原因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实践园提供的场所时,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,并办理好相关手续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退出申请:
(一)视企业发展状况决定项目入驻终止的;
(二)达到孵化标准的企业;
(三)有两年以上的成熟运营期,经营状况良好,主导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;
(四)企业法人提前提出入驻终止申请或企业整体转让。
入驻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由创新创业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《退出通知书》,要求其退出创业孵化基地:
(一)项目终止或确认项目无开发前景;
(二)对创业实践园提供的场所不再需要或利用率较低;
(三)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实践园有关管理规定;
(四)经营活动内容不适宜在创业实践园继续进行开发;
(五)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活动;
(六)有违法违规行为。
入驻企业在收到《退出通知书》后30日内,撤出设备,清理场地,并办理有关手续;逾期不退出者,园区将从逾期之日起按基地房屋租赁标准收取房租,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的权利。
六、联系方式
农凤清:87818372/15975557910
丘莉莎:87818372/18319521188
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创新创业学院
2020年1月8日